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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金融帳戶高頻交易資訊通報規定

2022.7.18 稅務問題 網拍業者及使用電商通路的業者特別留意

網拍業者及使用電商通路的業者要注意囉!因社群網路普及,許多網紅透過平台直播帶貨或社群銷貨(如:LINE群、FB社團等),因以往此種網路交易較不易查核,故國稅局開始要求銀行針對個人金融帳戶,凡有高頻率交易者均應蒐集並通報國稅局,以下跟節錄該規定之相關重點整理如下。
 

一、對象:同一個人同一金融帳戶。

二、何謂高頻交易

1.同一年(1/1~12/31)累積存匯入金額達240萬,做為高頻交易之金額標準。
2.且於該年度有任四個月(非連續唷!!)每月存匯入筆數超過200筆以上之帳戶做為次數標準。
3.需同時符合以上兩點即為通報對象


三、不屬於高頻交易之匯入性質
1.經由台灣票據交換所媒體交換自動轉帳業務之代付交易。但不包括交易項目為零星轉帳、貨款、銀行轉帳及其他之代付交易。
2.金融機構運用內部系統自動作業得辨識之下列存轉匯入交易:

(1)政府機關撥付之補助款、徵收款、紓困金及法院判決定讞款、退回款。
(2)信用貸款、保險給付、信託款項、投資金融商品及有價證券款項。
(3)利息收入、定期存款、外匯結匯與退匯、旅行支票兌付款及銀行簽發本行支票之回存。
(4)繼承款項。
(5)公益團體補助款項。
(6)薪資、津貼、福利金、獎助學金及各種競技、競賽、機會中獎之獎金。
(7)政治獻金及全國性公民投票經費募集款項。
(8)公寓大廈住戶管理費。
(9)各類溢繳退款。
(10)同一人金融帳戶間轉匯款項。


四、銀行應提供資料:
1.姓名、身分證文件種類及號碼、開戶日期
2.金融機構代號及帳號
3.存轉匯入金額及時間